出租房承要什么要什么
时间:
出租房屋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和手续:
合法的房屋产权证件
出租人必须拥有合法的房屋产权证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以证明其对房屋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共有产权的同意证明
如果房屋为共有产权,出租人需要得到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才能进行出租。
房屋使用用途
出租人需要明确房屋的用途,并确保承租人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房屋,不得用于违法活动。
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出租人和承租人必须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租赁期限、租金、修缮责任等条款。
登记备案手续
双方应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备案,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如房屋所有权证书、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身份证明等。
提交相关税费
出租人需要按照当地规定交纳相关税费。
检查设施设备
出租人应检查房屋内的设施设备,确保其数量、新旧及使用状况良好,并将房屋钥匙移交给承租人。
租赁物交付
出租人应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维修责任
租赁合同应明确双方在房屋维修方面的责任,包括自然损坏和人为损坏的维修责任归属。
其他相关证明
如果将住宅或其他用房改作经营用房出租,需要提交规划和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建议出租人在出租房屋前,仔细检查房屋状况,了解承租人的身份和租赁用途,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当地政策办理所有必要的手续,以确保租赁过程的合法性和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