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机构归哪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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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机构的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和层级,具体归属如下:
教育局和工商局的联合管理
教育机构首先由教育局和工商局联合管理。如果涉及职业技能培训,还需具有劳动主管部门颁发的许可证。
双重管理范畴
教育培训行业在行政监管层面上,遵循地方政府下设的有关职能机关,如教育局、工商局以及教育局与工商局联合组成的办事机构的共同管理。
具体主管部门
学科类培训机构主要受教育局的管辖。
文化体育类培训机构则归文旅局管理。
职业技能类培训机构则由人社局来负责。
科技类培训机构则由科信局或工信局进行监督管理。
地方政府的角色
培训机构由地方政府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会同教育机构管理。
教育局需要教育主管部门给予认证并且取得社会力量办学资格方可营业,其培训课程价格需要核算并报教育部门批准。
国家层面的管理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教育工作,统筹规划、协调管理全国的教育事业。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教育工作。
综上所述,教育机构的管理涉及教育局、工商局、人社局、文旅局、科信局等多个部门,具体归属需根据培训机构的类型和所在地区的法律法规来确定。建议教育机构在运营过程中,要确保具备所有必要的证照和许可,以合法合规的方式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