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刑事强制包括什么
时间:
公安刑事强制包括以下几种:
拘传: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措施。拘传通常持续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的情况下,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取保候审:
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适用对象包括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情况。
监视居住: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予羁押,但限制其在一定的居住地点活动的一种强制措施。适用于不宜羁押但需要对其活动进行一定限制的情况。
拘留:
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
逮捕:
由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公安机关执行的一种,在一定时间内剥夺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并解送到一定场所予以羁押的强制措施。
这些刑事强制措施在刑事诉讼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其目的是为了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避法律追究,并确保司法程序的公正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