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买房可7天无理由退订,适用所有在售新建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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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9日,长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落实购房订金保护期的通知》,要求房企实施购房“7天无理由退订”承诺。长沙县同步发布了“现房楼盘名单”。
政策发布之后,有市民提出疑问,“适用的房源仅限于现房还是所有商品房呢”?3月20日,潇湘晨报辣椒财经记者从长沙县住建局相关人士处获悉,“适用的房源为所有在售新建商品房”。
位于长沙县和顺府项目的一名销售人员向记者表示,“昨天我们就收到了通知,要求开发商无条件执行”。
长沙县发布的文件规定,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后的7个自然日内,可无理由申请退还订金;超过7天,订金将自动转为定金。相关条款须明确写入认购书,确保执行透明。这一政策直击房屋交易中长期存在的“定金与订金混淆”痛点,通过设置“冷静期”,有效缓解购房者的资金安全焦虑。
克而瑞湖南区域分析认为,此政策为房地产市场注入了强心剂,进一步规范了行业行为。它促使房地产企业更加注重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向 “质量驱动” 转型。在有“无理由退订”服务的情况下,企业只有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才能吸引购房者,减少退订情况的发生,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长沙县从今年开始将“无理由退订”服务推广至全县范围,形成更完善的消费者权益保障体系。
潇湘晨报辣椒财经记者牛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