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实时讯息 >

穷困让一只桃子拥有天上的滋味——王方晨访谈录(一)

时间:

张艳梅:您是如何走上文学创作之路的?这个问题可能在不同的访谈中,您回答过很多次了,但是我有时候还是很奇怪,为什么有的人一生对文学毫无感觉,有的人会视文学如生命,这种感情的起因是怎样的呢,我真的是很好奇。当然,我也真心喜欢文学,不过,我从来没有想过要成为一位作家。

王方晨:我乐于回答你的问题。实际上我历来都是一个喜欢沉默的人,特别是在我的少年时期。沉默不等于没话说,或许沉默意味着有更多的语言需要表达。莫言小时候话多,我则相反,羞涩,话少,甚至没话。话少是不跟人讲,但内心里风云激荡,千伶百俐。与天空大地,与草木虫兽,滔滔不绝。歌唱、舞蹈、耕作,无所不能。想象力在沉默中萌发,成长,壮大。因为家境贫寒,小小年纪我就怕娶不起媳妇,常常无比忧虑,但我会把自己想象成一条小狗子,只要动作迅速,可以随时找到一条小母狗。村野里狂奔的狗群可没贫富之分,甚至不用穿衣服。这很丢人不是?越疯狂越沉默,匪夷所思。我可以成为音乐家,画家,但远没有比一个作家来得更实际。在曲阜师范学校读书期间看过一首朦胧诗,大意是诗人歌唱自己的使命,说是带着纸和笔来到人间之类的。一张纸和一杆笔,就几乎能够让人完备写作。

但从头说来,还是小时候乡村的穷困造就了我的现在。穷困能够让一只桃子拥有天上的滋味。为贪图豆沫的美味,我把自己撑得动弹不了。又是一件说起来好笑的事情。有一天中午,母亲用杵碎的黄豆做了一大锅菜汤,真是好喝。我喝了一碗又一碗,直到再也喝不下去,只好背靠土墙,鼓着肚子,伸直两腿,在地上坐了大半个下午。那个年代,几乎没有什么不是好东西。能吃的虫子、草梗,最普通的蔬菜,生瘟病而死的猪羊鸡鸭,无不为人所想望。

冬天,生产队弄了些榨过油的棉籽饼,分给社员。家家用棉籽饼掺上些地瓜面蒸窝窝,咬都咬不烂,跟吃棉花套子一样,却吃得喷香。我忘不了一位大婶子边吃这棉籽饼窝窝边赞叹的神情。不知为什么,我独忘不了她。“香。”她揪一块窝窝头填到嘴里,使劲嚼着说,神情是一种由衷的无比满足,从此进入我难以磨灭的记忆。冬天不仅缺粮,还缺蔬菜。生产队分过一次甜菜渣,是从县糖厂拉回来的废料,现在只能是给猪吃的。人们把甜菜渣晒干,以便做菜时取用。有一回,母亲去看望姥姥,父亲在家给我们兄弟炒了甜菜渣。吃着吃着,我蓦然发现了一颗炒熟的羊屎。

那真是中国人的一个“美好”年代,一根草棍也会在人们眼中化为金条!穷困中,人们斤斤计较,锱铢必争,好像《红楼梦》里说的一群“乌眼鸡”。

离开乡村,却是奢望。

在我们的学校教育中,有个词组常被提到,就是“三大差别”。

“三大差别”之一就是农村与城市的差别。其实差别无处不在,又岂止“三大”?我们每天都能感觉得到,整个村子里,有小队长大队长之分,社员中有贫下中农、地主富农之分。村子里的工作组、下乡来的公社干部,都与村里人不同。直到现在二十一世纪,社会上还有不少人坚持阶级论调,让人难以理解。最起码这种阶级划分从组织分工上就行不通。即使在同阶级内部,也有贫农、下中农、中农的分别。再细化,贫农也会有很多分别。那么,这不就是说大阶级里还有小阶级,小阶级还有更小的阶级,至于你自己,究竟属于哪个阶级呢?任何人都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同一阶级。

我家是中农,在贫下中农阶层中偏落后,连欺负地主富农的权利都相对于贫农阶层有所减弱。我年纪还小,但我仍隐隐不服。看来,本性中的追求平等,接近与生俱来。不过,村里人几乎都穷得穿不上裤子,地位高下还没有足以让一个中农子弟昼夜难安。与公社下来的外来人相比,我却感到了天差地别。他们来到村子里,特别是那些工作组人员,有时也参加劳动,但是,他们并不真正像村里人那样关心收成,因为他们不在土地上吃饭,不挣社员的工分,随时都可以从村子里离开。

对“城里”,作为庄稼人的后代,我有着天生的参杂着思慕的敌视。那里有一群人,不事稼穑,却过着另一种相对优越的生活。对这种生活,我们既好奇,又恐惧。

有一天,听到村里人传说“神灵”显灵了,村西一个叫“小冬”的跛脚孩子将会很有出息地成为一名“工人”。我心里打翻五味瓶。也几乎是从那时候,我开始明确想望自己也要成为“工人”。成为“工人”,意味着从此脱离农村艰苦的劳作,不用再为娶不起媳妇终日担忧,也从根本上减轻沉重的家庭负担。《公敌》里有个情节,即将追随韩佃义的周士忠对人说:“我有一个长久的愿望……我想当一名工人!”就是生活的真实体现。

能够跳出农门的村里人,凤毛麟角,但跳出农门,在新的时代开启之后,已经成为可能。通过数年寒窗苦读,我以优异成绩被曲阜师范学校录取。但我的第一志愿,却是济南的一家电子工业学校。在我的愿望深处,我依旧最希望成为一名“工人”,没想到我将成为一名老师。在曲阜师范学校,一进校门,我立刻显示出了与众不同,可是师范学校并不是为培养作家而设,而我也没想到自己会成为一名作家。

三年学习结束,我被分配回老家县城的实验小学。我当上了小学老师,新的生活和工作压力接踵而来。我为自己的前途苦闷,无法看到生活的亮光,但一张纸,一杆笔,这对穷人来说,非常容易得到。于是,就有了我的小说处女作《林祭》。它发表在我现在供职的《当代小说》杂志。当济南的消息传来时,我下意识的想到,自己的生活将会从根本上得到改变,而改变我的生活的,也只有文学:一张纸和一杆笔。我还记得课堂上一个聪明俊俏的孩子问我:

“老师,你怎么这么高兴啊?”

接着,我的一个女同事也七仙女下凡般地赶来祝贺:

“方晨,你的小说发表了吗?”

穷困,常常让人老成。我所经历的这一切,基本上都是在实打实地为改变处境而努力,只是恰巧,它与文学发生了联系。为什么偏偏与文学发生联系?依然因为穷困。

不管别人怎样,是穷困让我跟文学发生了不解之缘,让我在文学中纵情发挥自己的想象力,大胆展示个性,以人间未有的嘴唇,滔滔不绝地与世界进行对话。你想一想那样的声音,它响亮或低沉,美妙宛如音乐,但从不会吵到别人。你想一想,那是文学。它来自穷困,却又超越穷困。错过它的人,简直就是不幸。我有一个观点,受苦受穷本没什么,但我们不能白受。不论是一个人,还是一个社会,都不能白白付出代价。

你没有想过成为一个作家,但你在做作家所作的事情嘛,因为你在也在以沉默的文字,与世界热烈地交谈。只要你愿意,就不会吵到别人。

且容我妄下断语:文学为“穷”人而设。

张艳梅:您的小说创作有乡村题材和城市题材两部分,大多数当代中国作家都差不多,是不是因为多数作家小时候在乡下住过,有生活经验和感情基础,后来进城,对城市生活有所了解,会转而写身边的人和事?那您自己如何评价您的这两部分作品,更喜欢乡村题材,还是城市题材?我觉得您的乡土小说在当代中国文坛很有艺术个性,城市题材就没有那么个性鲜明了,这个问题,您怎么看?

王方晨:作家写作,当然是写自己熟悉的最为顺手,最愿意选择容易表达自己的情感和思考的题材。乡土题材的创作,对作家有着永久的魅力,那是因为他所描绘的大地上,似乎布满了永恒的生活场景和文学的基本元素。山川草木本身就带着古老的诗意。你听听“小白菜儿”这个词儿,说在嘴里连楚楚可怜的样子都有了。你想那首简单的儿歌,小白菜儿呀,地里黄呀,三两岁呀,没了娘呀……感情若用得深些,泪都能掉下来。我们熟悉了乡村,但大多数作家,比如我自己,离开乡村的日子更久。我重新有了自己熟悉的生活领域,再去写它,不足为奇。

问题是,你写出了什么样的城市。

在美国福克纳属于乡土作家,但他纯粹描写乡村的作品似乎也很少。你看到他多少作品中有摘棉花、锄地、收割?福克纳的很多故事发生在小镇或县城,发生在古老贵族衰败的“大宅”别院。严格意义上的城市,在中国作家笔下,究竟有没有出现过?我写了小镇、县城,算不算城市?我写了省城、京都,就一定算城市?我想做一个设计,城市和乡村的区别,就在于城市和乡村与大地的距离。乡村安睡于大地之中,城市与大地之间,则有一层薄厚不一的玻璃。但这并不等于说,城市不接地气,而是说城市与大地之间的连接是某种特殊的物质。当旺盛的地气,能够在文学中奔突着穿越这层物质,城市文学也就摇身变为乡土文学。我倒是期望我们的城市文学,在乡土藤蔓的拼命追捕中,稳稳立身于大地,向着天空,越长越高,成为一种形象鲜明的文学种类。

我习惯创作乡土文学,但我不排斥进行城市题材创作。以前我曾开玩笑地对人说过,我是以写乡土的方式写城市。我视城市的广宇高厦为穴,视钢筋水泥为石的精华,尽管我放大了乡土的自信,哪怕我写出了自己满意的作品,却连同更多的城市作家的巨作,都不能散发出更多的自然的气息。就艺术的审美来说,自然的气息,恐怕就是城市题材文学作品创作的弱项。城市远比我想象的要强大。我希望能有一个中国作家说,我就想当一个乡土作家,哪怕我写的是北京!哪怕我写到了“大马士革”剃刀!

张艳梅:很多年轻作家都是以成长小说和青春叙事走上文坛的,而且在写作中有着深刻的个人生活和经历的烙印,您的写作,从一开始就没有局限于个人生活和情感视野,您是比较自觉地去表现更宏大的世界,还是有意识回避了青春的记录?

王方晨:唉,我少年老成啊。在村子里,我想多干活。在学校,我想教好学生。不管“玩”什么,我都觉得自己玩不起。个人的生活烙印在我的创作中也随处可见,只是的确没有被我突出,或者已被我掩盖。在写作中,我总觉得自己的个人生活并不十分重要,外在的世界更值得去表现。我自己算什么呢?大张旗鼓地描写自己的生活和情感经历,也怪难为情的。我从小就老,倒是现在,心思活泛一些了,但,迟了吧。

张艳梅:我手里有一本《背着爱情走天涯》,在孔夫子旧书网上买到的,最初读的时候很意外,原来还写过那么多爱情故事,这算不算青春的痕迹或者怀想?

王方晨:我可不是和尚啊!感情经历也是颇丰富的哩。在村子里,我小小年纪拼命干活,小小的心灵里整天暗自琢磨,那些大人看我这么能干,将来肯定愿意帮我找个女人,就免了我去做小狗子了。十七八岁开始正式恋爱,二十多岁才成家,跨度可够大。从根本上讲,我觉得自己是颗情种,像张生、贾宝玉,像希思克利夫,像渥伦斯基,葛利高里,像所有爱情故事里的那些男主角,可是,在坚硬的现实里,这颗情种却注定只能长出一个最普通的小芽。与大部分人一样,我过着最为平常的日子,每遇诱惑,一律“发乎情,止乎礼”。其实惊天动地的爱情,最好只发生在文艺作品中,它对于每个普通人,难说不是一种不幸,但人类对美好爱情的向往,却永无休止,也永无穷尽。爱情之所以如此珍贵,是因为真正的爱情不会那么轻易降临。你看《背着爱情走天涯》里的作品,大多写的都是爱情的遗憾。其实,书名是出版商起的,依着我,就叫“醉花阴”。我有个长篇的计划,好多年了,写人皆好色,嗯,是要写人面对爱情时的俗念。

摘自张艳梅著《王方晨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壹点号王方晨

新闻线索报料通道:应用市场下载“齐鲁壹点”APP,或搜索微信小程序“齐鲁壹点”,全省800位记者在线等你来报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