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林权属包括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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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林权属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所有权
国家所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
集体所有: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
个人所有:农民在房前屋后、自留地、自留山和集体组织指定的地方种植的树木归个人所有。
使用权
使用权:根据合同或有关限定,使用他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权力。使用权不是所有权,是从所有权中分散出来的由非所有人行使的权能。
收益权
所有权人的收益权: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者有权对其拥有的部分进行收益。
使用权人的收益权:使用者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享有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收益权。
处分权
所有权人的处分权:所有者有权对其拥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进行处分,如出售、转让、赠与等。
使用权人的处分权:使用者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对其使用的森林、林木和林地进行处分,但需遵守合同条款及法律规定。
其他权利
优先购买权:在林地使用权转让时,原使用权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继承权: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可以依法继承。
总结:
山林权属包括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以及其他相关权利。所有权主要分为国家所有、集体所有和个人所有;使用权则涉及合同约定的使用范围和相关权益。所有者和使用者的权益均受到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