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法院提供哪些材料
时间:
向法院提供材料时,需要根据案件类型和具体情况准备相应的文件和证据。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材料类别及其详细内容:
起诉状
包含标题、诉讼主体(原告和被告)、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落款等五部分。
原告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
身份证明
原告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原告为法人的,需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等。
被告身份信息
被告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驾驶证复印件、车辆行驶证复印件等;
被告为法人的,需提供企业基本信息、保险单复印件等。
事故及责任证明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事故现场照片;
现场目击证人证言;
事故现场的监控录像等。
医疗费相关证明
抢救费票据、医疗费票据;
医院治疗诊断证明书、住院病历;
购买药物的单据(最好有医院出具的处方)。
误工费相关证明
住院病历、出院医嘱、诊断证明、出院证;
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
当事人固定收入的减少收入证明;
无固定收入的,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证据。
授权委托书
委托他人代为诉讼的,需提供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