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文书如何送达
时间:
税务文书的送达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直接送达:
税务机关将税务文书直接送交给受送达人。如果受送达人是公民,应由本人签收;如果本人不在,可以由其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对于法人或其他组织,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财务负责人签收。如果受送达人有代理人,也可以由代理人签收。
留置送达:
当受送达人或其同住成年家属、代理人、代收人拒绝接收税务文书时,税务机关可以将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记录送达过程。
委托送达:
在直接送达有困难时,税务机关可以委托其他有关机关或单位代为送达。
邮寄送达:
适用于受送达人较多且分散的情况。税务机关通过邮政部门将税务文书挂号寄给受送达人,并以挂号函件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公告送达:
当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和邮寄送达都无法实现时,税务机关可以通过公告的方式送达税务文书。
此外,根据最新的法律规定,税务机关也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等特定系统向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送达电子版税务文书,这种方式具有与其他送达方式同等的法律效力。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采用哪种送达方式,都应当有送达回证,并由受送达人或规定的签收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盖章,以此作为送达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