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房贷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房贷需要以下手续和材料:
贷款人申请
借款人到贷款银行填报《个人住房借款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本;
购买住房的合同意向书或其他证明文件;
借款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
贷款银行要求的其他证明。
贷款银行审查
贷款银行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及其他各项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出具贷款承诺书,并与借款人签订抵押合同。
办理抵押房屋的保险
借款人持购房合同到贷款银行指定的保险机构办理抵押房屋的保险。
银行划款
贷款银行将贷款以转帐方式划入购房合同中。
其他相关手续
购房者需咨询贷款情况、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提交申请、资料审查、签订借款合同。
提供个人身份证、户口本或当地暂住证(已婚人士还需准备结婚证及配偶的身份证)。
提供工资流水单(不能低于房贷月供的两倍)、个人所得税纳税单,若没有银行流水或流水不够,可以用社保缴纳证明、公积金缴存证明替代,还可以提供其他财力收入证明进行补充,如大额存单、汽车行驶证等。
提供首付款收据(首付比例最低一般不能低于30%)以及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
提供个人名下银行卡(得和房贷经办银行是同一家,若没有,可以在办房贷的同时去申请一张)。
提供婚姻证明(单身得证明或者结婚证,部分银行单身得证明不需要到民政局开,只要在规定格式上填写单身声明签字即可)。
提供资产证明(如需)。
提供房屋买卖合同及共有人资料。
办理产权抵押登记和公证
办理完抵押或质押的相关手续后,需要将办理产权证的资料连同房屋他项权证、抵押权证明书等借款资料一并交给贷款银行办理房屋保险手续。
银行划款
贷款者还需要与银行约定时间去办理领款手续,时间一到,贷款者就需要去银行进行办理,通常来说,这笔资金不会经过购房者的手,贷款银行会直接将款项划入售房单位。
建议:
在办理房贷前,先向拟申请贷款的住房公积金中心或银行咨询贷款业务,详细了解贷款政策并确认自身情况。
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资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避免因资料不全而影响贷款审批。
在签订任何合同之前,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理解合同内容并同意其中的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