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什么或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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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有权要求 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具体来说,党员可以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并提出对党的工作建议和倡议。此外,党员还有权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并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违法乱纪行为,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以及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对于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他们还有权向上级党组织提出要求罢免或撤换所在委员会和同级纪委中不称职的委员、常委。
提出罢免或撤换要求时,应当严肃慎重,并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提出,同时需要有根据地陈述理由。对于没有具体事例、不负责任地提出要求的,党组织会给予批评教育;对于捏造事实陷害他人的行为,将依纪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