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抚子女有哪些政策
时间:
优抚子女的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教育优待
优先录取:退役士兵、残疾军人、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在报考普通高等学校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加分投档: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在报考普通高等学校时,可在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退役士兵可增加20分投档;荣立二等功(含)以上的可增加30分投档。
免费教育:烈士子女在公办学校学习期间免交学费、杂费,并对寄宿学生酌情给予生活补助。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免交杂费、书本费,并对寄宿学生酌情给予生活补助。残疾军人在校学习期间免交学杂费。
降分录取: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时降20分录取。残疾军人及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时降10分录取。
优先接收:现役军人子女入公办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托儿所,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
医疗优待
免费医疗:所有18周岁以下军人子女在军队医疗机构就医享受免费医疗。驻艰苦边远地区部队官兵及随队生活的配偶、18周岁以下子女,可以就近就便到驻地公立医疗机构就医,门急诊、住院费用在军队医疗范围内的予以报销。
高额报销:武警部队、现役军人直系亲属和烈士、伤残军人直系亲属的医疗待遇,可以享受高额报销(一般不少于80%)。
其他优待
奖学金:各类优抚对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国家设立的各类奖学金、学校自行设立的奖学金以及社会各界出资设立的奖学金。
助学贷款:优先享受国家提供的各项助学贷款。
困难补助和社会捐助:优先享受学校提供的困难补助和社会捐助。
勤工助学岗位:学校应优先为他们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这些政策旨在体现国家和社会对优抚对象的关怀,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并鼓励他们为国家和社会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