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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科人员指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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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科人员是指 以前曾经犯罪,受过刑罚处罚的人。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受过刑事处罚:

包括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者近五年内曾受过治安处罚的。

涉嫌犯罪:

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

纪律处分:

曾受过开除学籍、团籍或党籍纪律处分,或者近三年内曾受过记过以上纪律处分的。

参与非法组织:

曾参加过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吸毒史:

有过吸毒史的。

亲属犯罪:

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或者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或者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中有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犯罪嫌疑人,或者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的骨干分子或顽固不化、继续坚持错误立场的。

需要注意的是,以下情况不被视为有前科:

曾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有期徒刑缓刑,在刑满或考验期结束后再次犯罪,或正在服刑中再犯新罪的。

在缓刑考验期内未犯新罪,而在缓刑考验期满后又犯新罪的。

仍在服刑中的原罪犯,如再次犯下新罪行,也不会被视为具有前科纪录,而是属于服刑中重新犯罪。

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前科人员在入伍、就业时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但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免除前款规定的报告义务。

综上所述,前科人员是指曾经因犯罪被判处刑罚并执行完毕的人,以及正在服刑或缓刑考验期内再次犯罪的人。具体认定标准还需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具体案件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