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化人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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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化死人的手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办理死亡证明
在医院过世:医疗费用结清后,由医院出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在家中过世:经当地地段医院或社区医疗服务中心上门勘明后,出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和《居民死亡殡葬证》。由逝者亲属持上述证明和逝者居民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到逝者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注销手续并缴销居民身份证,随后开具《居民死亡殡葬证》。
携带必要文件
逝者亲属需携带《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和《居民死亡殡葬证》原件。
逝者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户口本。
办理户口注销手续
到逝者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注销手续,并缴销逝者的居民身份证。
到殡仪馆办理火化手续
家属到殡仪馆业务室,交验死亡证明,并办理火葬证。火化遗体必须凭公安机关或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
其他相关手续
若无法到行政服务中心销户开具居民死亡殡葬证,可先电话通知殡仪馆接运遗体,但需凭居民死亡殡葬证、死者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本、户口注销证明到殡仪馆办理火化处理事宜。
死者直系亲属必须到场签字,若无直系亲属,则由旁系亲属凭派出所证明到场签字。
火化及后续事宜
按照规定时间到县殡仪馆火化,并领取骨灰。
最后按照要求进行安葬。
这些手续均需遵循《殡葬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确保火化过程的合法性和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