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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上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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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庭上,通常会有以下人员:

审判人员

审判长:负责主持庭审,指导审判程序。

审判员:参与案件的审理和裁判。

人民陪审员:在普通程序中,与审判员共同组成合议庭,参与案件的审理和裁判。

书记员:负责记录庭审过程,制作庭审笔录。

诉讼当事人

原告:提起诉讼的一方。

被告:诉讼中的对方。

第三人:除原告和被告外的其他参与诉讼的人,如案件的利害关系人。

诉讼代理人

原告代理人:代表原告进行诉讼活动。

被告代理人:代表被告进行诉讼活动。

第三人代理人:代表第三人进行诉讼活动。

其他出庭人员

证人:提供与案件相关的事实和证据。

鉴定人:对特定问题进行鉴定,提供专业的技术意见。

翻译人员:为不懂法庭所用语言的当事人或证人提供翻译服务。

法警:维护法庭秩序,保障审判活动的正常进行。

旁听人员

旁听群众:公众可以旁听公开审理的案件,了解案件的审理过程。

这些角色在法庭上各司其职,共同确保审判的公正、公平和顺利进行。根据案件的性质和审理程序的不同,参与人员可能会有所调整。例如,在简易程序中,可能只有一名审判员和一名书记员进行审理,而在普通程序中,则可能由三名审判员或一名审判员与两名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