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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工伤保险需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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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工伤保险需要以下手续和材料:

工伤报告表

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应在24小时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送工伤报告表。

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科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个人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提交材料

工伤认定申请表。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文本或其他有效证明)。

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工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住院治疗的提供住院病历复印件。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工资流水。

参保人员花名册。

填写《工伤人员登记表》。

审核与待遇核准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受理申请后,将进行审查,并在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用人单位在区社保中心工伤岗办理工伤职工登记后,持相关材料可进行工伤保险待遇核准。

区社保中心工伤岗办理进行核准,并打印《工伤保险待遇职工表》,用人单位签字确认后,次月收到工伤款项并支付给工伤本人。

异地就医

工伤职工需要进行异地就医备案登记,可以选择线上或线下进行。

备案后,选择就医地的协议机构进行就医,并持社保卡直接结算属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

报销材料

异地就医医院出具的出院小结、发票、用药明细表。

本人的身份证、医保卡。

单位出具的异地就医证明(如果企业参保)。

本地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如果需要)。

建议:

用人单位应尽快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完整材料,以确保工伤职工能够及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职工在异地就医时,应提前完成备案登记,并选择合适的协议机构进行就医,以便顺利享受工伤保险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