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抢夺多少够立案
时间:
武汉抢夺罪的立案标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具体而言,抢夺公私财物价值达到 一千元至二千元以上即可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对于数额较大的具体标准,湖北省规定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同时,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而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综上所述,武汉地区抢夺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 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可以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2. 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3. 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4. 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建议在实际案件中,具体立案数额应根据当地法院和检察院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治安状况所确定的标准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