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受骗20万元到帮转37万元,女子深陷网恋“陷阱”沦为电诈帮凶
极目新闻通讯员 许文娣 郝博搏
网恋遇“高富帅”,投资理财稳赚不赔?一女子不仅被骗20万元,更是深陷网恋陷阱沦为电诈帮凶。从“受害人”到“帮凶”,她经历了什么?4月8日,湖北省襄阳市南漳县检察院检察官揭开案件背后的警示。
原来,2024年10月,孤独的张某在QQ上结识了自称“王强”的男子。“王强”频繁向张某发送“俊美自拍”,再加上温柔的语音问候,很快就赢得了张某的好感。两人迅速确立了“恋爱关系”。沉浸在爱情甜蜜中的张某,没有意识到危险正在悄然逼近。
“王强”开始向张某介绍一个所谓的“高回报”理财平台,声称只要投入资金,就能轻松获得高额收益。在“男友”的诱导下,张某心动了,先后投入20余万元,满心期待着财富的增长。不仅如此,“王强”还以各种理由让张某提供名下的2张银行卡供其使用。单纯的张某没有多想,毫不犹豫照做。
然而,2024年12月,张某的银行卡突然因接收多地涉诈骗案的非法资金被公安机关冻结。张某也因此被多地公安机关传唤,要求配合调查。公安机关明确告知张某,她卡中接收的资金是诈骗所得,她投资的理财网站是虚拟诈骗网站。可此时深陷“网恋”陷阱的张某,在“男友”与公安机关之间,选择了相信“男友”。
在“王强”的继续蛊惑下,张某不仅没有及时止损,反而越陷越深,又向“王强”提供了4张亲友名下的银行卡。这些银行卡被用于接收和转移来自各地的诈骗款项,张某还按照“王强”的指示,通过取现、兑换“U”币等方式,试图掩盖资金的非法来源。最终,经调查发现,张某共帮助转移犯罪资金37万元。
“本案难点在于明确张某明知其接收、转移的资金为非法资金的时间节点,准确认定张某何时从‘被害人’转为‘帮凶’。”承办检察官介绍,经与侦查机关会商,结合聊天记录、银行流水、证人证言等证据,查明张某在被多地公安机关查处后,再次向“王强”提供银行卡,并通过取现、兑换“U”币等方式转移非法资金,其行为涉嫌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检察干警查看案卷(通讯员张芊摄)
3月17日,南漳县检察院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从“受害者”转变为“帮凶”的张某批准逮捕。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张某因情感执念,一步步踏入犯罪深渊,最终被批捕。此案再次敲响警钟——法律红线不可越,理性清醒保平安!”承办检察官提醒,2024年,虚假网络投资理财类诈骗是五大高发的诈骗类型之一。面对素未谋面的“恋人”推荐投资,一定要先核实身份!同时,切勿将银行卡、手机卡外借,莫为小利成“工具人”。一旦发现被骗应立即报警,情感牵绊勿成犯罪“帮凶”。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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