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局都有什么部门
公路局通常包括以下部门:
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政务、文电、督查、接待工作;负责综合调研、信息、新闻宣传、重要文稿起草、来电来信来访处理及有关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机要文件、文书档案资料的收集、立卷、归档、保管和咨询服务工作;负责微机的开发、利用与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范围内的各种固定资产的管理;负责机关内部保卫和车辆、环境卫生、绿化、食堂、门卫等后勤管理工作。
计划科 (或计划处):负责编制公路建设、养护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收集、汇总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计划,审核编制并上报和下达计划;负责做好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调控工作;负责全局公路统计报表的收集、汇总、上报、检查、督促,指导各管养单位统计记录工作。工程科
(或工程处):负责国、省道及桥梁的工程管理工作,包括工程的招标、监督建设、验收等工作。
路政科(或路政一处、路政二处):负责全市路政管理和路政执法,保护路产路权;规划、审批和管理公路两侧各种构造物和广告、宣传等设施;会同有关部门规划、审批公路沿线的各种建筑设施。
财务科: 负责全局除养护工程费之外的年度财务计划的编制与审核,制订财务管理和各项经费开支的有关规定,检查各单位的会计核算和资金使用情况,及时纠正各种违反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的现象和问题,会同计统科按计划(预算)和工程进度、财务进度及时下拨经费,及时编制会计报表,搞好经济核算和财产管理工作。养护科
(或养路科):负责全局公路养护的生产管理,督促、检查和考核各管养单位养护生产任务的完成情况;制定和完善养护生产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的改革方案、管理制度和检查考核办法;负责养护生产的技术管理,制定和修订技术操作规程,总结和推广养护生产的先进经验及新材料、新结构和新工艺。
质监科(或工程质监科):负责全局路面大中修工程、新改建工程、桥梁工程、公路站房工程的管理、质量监理、设计文件审批,并负责组织检查和验收;负责上报项目设计文件的编制和测设工作;负责公路设计、公路实验检测、监理咨询中心的建设管理工作;做好新材料、新工艺、新结构的学习及推广工作。
收费科:
负责编制全局公路收费站和渡口年度征收计划,检查督促征收政策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和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加强征费稽查和票证管理,加强征收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法纪教育,及时查处有关违纪问题,堵漏增收,确保征收任务的完成。
机务科:
负责制订、完善和落实机务、渡运管理的制度、办法;合理调配和使用机械、船舶,保证公路工程养护和渡运生产的需要;负责检查督促全局的安全生产;负责对机务、渡口实行目标管理;负责机械、船舶的维修、保养、购置和更新改造工作,办理有关固定资产验收、调拨、建档、登卡、停使、封存、报废处理等事项。
企业管理科:
负责局系统企业单位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制订管理办法,审定其经济责任制办法和指标,并督促其落实;负责企业会计报表审核和汇编,搞好财产管理工作,并建立档案;负责本系统三产业发展的指导和局机关三产业的开发工作。
法规路政科:
负责宣传和落实《公路法》和国家有关公路管理的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全局的普法工作和法制工作,负责督促和检查消防安全,负责局系统路政管理工作。
政治处:
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的领导班子建设、组织人事、劳动工资、劳动保护、纪检监察、工会群团、老干部、职工教育、计划生育和外事工作;负责机关文件的传递、保管、送阅,党委文件的承办和督办;组织公路行业的职工教育、培训、劳动竞赛和宣传工作;指导公路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行风廉政建设、职工队伍建设和正式研究工作;指导公路行业的劳动工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
基建处:
负责全省公路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公路建设招标、设计、合同、监理、工程质量管理和参建单位的资格审查,拟定公路建设管理、设计和定额管理办法;负责公路重点工程和国省道干线公路的改建工程、房建工程管理和设计文件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