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有哪些
起诉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确认之诉
确认之诉是指一方当事人请求法院确认其与对方当事人之间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是否存在或者存在的具体状态之诉。具体可分为肯定确认之诉和否定确认之诉。其特点在于,当事人提出确认之诉的目的不是要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给付义务,而是要求法院明确某一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或标的物是否存在或者存在的具体状态。确认之诉没有给付内容,不具有交付和接受的权利义务。
给付之诉
给付之诉是指一方当事人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当事人履行一定民事义务之诉。给付之诉以请求履行的义务是否到期,分为现在给付之诉和将来给付之诉。其特点在于,当事人要求对方履行给付为目的,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当事人履行一定的民事义务。给付之诉具有交付和接受的权利义务,即法院作出的给付判决生效后,负有义务的当事人必须按照判决的要求履行义务,否则权利人可以根据法院判决申请强制执行。
变更之诉
变更之诉是指一方当事人请求法院通过判决,改变或者消灭其与对方当事人之间现存的某种民事法律关系之诉。具体可分为实体法上的变更之诉与程序法上的变更之诉。其特点在于,当事人请求法院通过判决改变或消灭现存的民事法律关系。
书面起诉和口头起诉
起诉的方式有书面起诉和口头起诉两种。书面起诉是指原告人通过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而提起诉讼。法律规定,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自诉案件和公诉案件
根据诉讼主体的不同,诉讼分为自诉案件和公诉案件。自诉案件是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起的诉讼;公诉案件是由人民检察院提起的诉讼。
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
根据诉讼性质的不同,诉讼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刑事诉讼是通过侦查、起诉和审判活动等,适用刑事法律,解决被告人是否犯罪和处刑问题;民事诉讼是指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各种民事权益,因受到侵害或者发生争议而产生纠纷,起诉到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适用民事法律;行政诉讼是指行政管理相对人,不服行政机关所作的处理决定,依法起诉,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审理和裁决的活动。
综上所述,起诉的类型包括确认之诉、给付之诉、变更之诉,以及根据起诉方式的不同分为书面起诉和口头起诉。此外,诉讼还可以根据主体和性质的不同,分为自诉案件和公诉案件,以及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每种起诉类型都有其独特的法律要求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