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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杂店企业有哪些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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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食杂店企业需要办理的手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名称预先核准

到当地工商部门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确定店名。

食品流通许可证

继续在工商部门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者需要取得健康证。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后,在工商部门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所需材料包括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店铺房产证明文件、租赁合同、证件相片等。

税务登记证

取得营业执照30天内,到当地的地税、国税部门申请《税务登记证》。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在领取营业执照后,需要到所在地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登记,提供包括申请书、身份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

食品经营许可证

向所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递交相关文书材料,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所需材料包括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消防许可证

到当地消防部门开具《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排污许可证

根据需要办理《排污许可证》。

其他可能需要的证件

根据具体经营情况,可能还需要办理其他相关证件,如餐饮服务许可证等。

以上是开设食杂店企业需要办理的主要手续和证件。建议在具体办理过程中,咨询当地工商、税务、卫生和消防等部门,以确保手续齐全、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