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挂名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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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名股东,也称为名义股东或人头股东,是指 代他人持有公司股份的人。挂名股东仅名义上持有公司股份,但既不最终享有股东权利,也不履行实际出资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挂名股东被称为名义出资人,实际享有股东权利的人被称为实际出资人。
挂名股东的产生通常有两种情况:
公司设立时:
实际出资人邀请若干人同意出借其姓名或名称作为公司的股东,但实际上并不出资,出资义务由实际出资人履行。这种情况下,挂名股东在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记载其姓名或名称,但不符合股东的实质要件,即没有实际出资。
股权转让时:
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原股东可能因某种原因(如法律限制、隐私考虑等)愿意将股权转让给他人,但实际出资人希望继续以该名义持有股份。此时,新的挂名股东名义上成为公司股东,但实际上并不享有股东权利,也不履行出资义务。
挂名股东的特点包括:
形式上的股东:
挂名股东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记载其姓名或名称,具备公司股东的一切组织法意义上的条件,是货真价实的公司法意义上的股东。
实质上的非股东:
挂名股东没有实际出资,认缴的出资由实际出资人出资。他们不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分红,不实际行使股东权利,也不亲笔在决议协议等文件上签字。
可能的不参与管理:
挂名股东除了将身份出借给实际出资人使用外,通常不参与公司实际经营和行使股东权利,有些挂名股东甚至不领取公司分红,而是收取一定的挂名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挂名股东虽然名义上是股东,但由于其并未实际履行出资义务,因此在法律上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例如,如果实际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导致公司债务问题,挂名股东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因此,在实际应用中,应谨慎对待挂名股东的问题,确保各方权益得到妥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