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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户口需要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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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户口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本人及配偶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适用)。

出生医学证明(如适用)。

准生证或生育服务证(如适用)。

工作证明或新的劳动合同(如适用)。

房产证(如适用)。

无业证明(如适用)。

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如适用)。

非直系亲属户内迁入需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如适用)。

入户申请书

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村乡镇证明(如适用)。

市局、分(县)局开具的入户证明(如适用)。

毕业分配的报到证和接收单位局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报户口证明和接收单位证明(如适用)。

计划生育证明(如适用)。

建议您根据具体情况准备上述材料,并在办理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登记机关以获取详细指导和确认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