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全面强制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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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强制要约是指 收购者持有目标公司已发行股份达到一定比例时,必须向目标公司的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这种制度旨在保护小股东的利益,确保他们有机会以公平的价格出售其股份。
具体来说,当收购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或协议方式持有目标公司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如果继续增持股份,必须采取要约方式进行,并且可以选择发出全面要约或者部分要约。如果收购者已经持有超过30%的股份,但还未完成全面要约,则必须继续增持至45%以上或者减持至30%以下,此时必须发出全面要约。
此外,各国对于强制要约收购的具体规定可能有所不同。例如,美国采用的是类似于部分自愿要约的收购制度,而英国采用的是全面强制要约制度。在中国,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持股30%以上继续增持的话,需要要约收购,可以全面要约也可以部分要约。
综上所述,全面强制要约是一种重要的法律制度,用于确保收购过程的公平性和透明度,保护所有股东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