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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待遇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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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待遇是指参加失业保险的劳动者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时,由失业保险基金提供的各种以现金为基本形式的帮助。这些待遇是失业保险制度的基本内容之一,旨在保障失业者的基本生活并促进其再就业。失业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失业保险金

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者的基本生活费,是失业者最基本的失业保险待遇。只要失业者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都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

医疗补助金

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失业者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就医的医疗费给予的补助。由于我国医疗保险制度尚不健全,失业者的医疗费只能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出。

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过去这项费用由职工生前所在单位负担,现在改为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

职业培训补贴

为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开展职业培训、介绍的机构或接受职业培训、介绍的本人给予补偿,帮助其再就业。这包括失业者为接受职业培训所需的路费、住宿费、培训费等。

失业救济和失业救助

失业救济是对失业者及其家庭成员支付基本生活费和医疗费;失业救助是在失业救济给付期满后,对未能重新就业者给予的救济,其支付水平低于失业救济,有些国家将其纳入最低生活救助。

补充失业津贴

对失业者的家庭经济情况进行调查后,考虑失业者需抚养人数、年龄及健康状况给予的补充津贴,有些国家还针对再就业培训的需要给予补充津贴。

这些待遇共同构成了失业保险制度,旨在通过提供经济援助和培训支持,帮助失业者度过失业期,并提升其重新就业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