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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负责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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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 综合监督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和主管药品监管。具体工作内容包括:

行政许可:

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特殊商品的行政许可,包括受理、审查、审批和发证等工作。

市场准入:

负责各类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许可审批,包括公司、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同时对市场主体的变更、注销等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质量监督:

负责监督管理和规范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包括对商品和服务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抽查和检验,处理质量投诉和举报,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

食品安全监管:

负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包括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等环节进行监督管理和规范,保障公众的食品安全。

药品监管:

负责对药品、医疗器械等医疗用品的生产、流通和使用进行监管,包括对药品注册、生产、流通和使用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价格监管:

负责对市场价格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包括对商品和服务的价格进行监督检查、规范和处罚,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法律法规起草与实施:

负责起草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食品行政许可的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公布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稽查与执法:

组织查处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方面的违法行为;组织查处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中的相关违法行为和危害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

培训与信息发布:

组织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及餐饮服务环节从业人员培训;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综合有关部门的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信息并定期向社会发布。

国际合作与交流:

开展药品监督管理和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有关的政府间、国际组织间的交流与合作。

综上所述,食药监在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安全监管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确保公众的健康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