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入股怎么作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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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入股的作价方式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具体作价方式如下:
货币出资
股东直接用资金向公司投资,认缴的股本金额应在办理公司登记前将现金一次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设的临时账户,并向公司出示其资信证明,以证实其投资资格和能力。
实物作价出资
以实物出资必须评估作价,并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评估作价结果核算、确认。股东在办理公司登记时,应办理实物出资的转移手续,并由有关验资机构验证。
工业产权出资
工业产权出资包括专利权和商标权、专有技术等。股东以工业产权(包括非专利技术)作为出资向公司入股,必须是该工业产权(包括非专利技术)的合法拥有者,并经过法律程序的确认。股东以工业产权(包括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必须进行评估,并应在办理公司登记之前办妥其转让手续。同时,公司法规定,以工业产权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20%。
土地使用权出资
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入股,其出资作价必须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组织评估,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并办理相应的土地使用证。
建议
评估作价: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出资,都需对非货币财产进行评估作价,以确保出资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核实财产:在出资过程中,必须对出资的财产进行核实,防止高估或低估作价。
遵守法律规定:出资方式应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出资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工商登记:无论采用何种出资方式,都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以确保出资的公示性和可追溯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