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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局都有什么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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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局通常包括以下部门:

1.  办公室:负责日常行政事务和文书工作。

2.  政策法规处(或行政服务处):负责宣传、解释社会保险政策,处理相关法规事务。

3.  规划和信息处:负责制定和实施社会保险规划,管理相关信息。

4.  财务和基金监督处: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财务管理和监督。

5.  就业促进处:负责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

6.  职业能力建设处:负责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

7.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和服务。

8.  军官转业安置处:负责军官转业安置工作。

9.  工资福利处:负责处理职工工资福利相关事务。

10.  养老保险处:负责养老保险的管理和监督。

11.  医疗保险处:负责医疗保险的管理和监督。

12.  工伤保险处:负责工伤保险的管理和监督。

13.  失业保险处:负责失业保险的管理和监督。

14.  劳动关系处:负责劳动关系的协调和处理。

15.  农民工工作处:负责农民工的相关工作。

16.  调解仲裁管理处:负责劳动和人事争议的调解和仲裁。

17.  组织人事处(或老干部处):负责人事管理和退休人员服务。

18.  机关党委:负责党的建设和机关党务工作。

19.  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局:专门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管工作。

20.  人事考试院:负责国家公务员考试和各类人事考试工作。

21.  人才开发处:负责人才的培养、引进和开发工作。

22.  公务员录用管理处:负责公务员的录用管理工作。

23.  公务员考核培训处:负责公务员的考核和培训工作。

24.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负责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25.  农村社会保险科:负责农村社会保险的相关工作。

26.  农民工工作科:负责农民工的相关工作。

27.  调解仲裁科:负责劳动和人事争议的调解和仲裁工作。

28.  劳动监察部门:负责劳动保障的监察工作。

29.  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中心:负责人力资源市场的管理工作。

30.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社会保险的具体经办工作。

31.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运营工作。

32.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的科学研究工作。

这些部门的具体职责和设置可能会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有所不同。如果需要了解更详细的信息,可以访问当地社保局的官方网站或直接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