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城在哪里(滨州(滨城区)建置沿革)
我所指的滨州建置沿革是指不包括现在整个滨州市,是指滨城区原来没有把小营(现在的高新区)划过来之前的时候。
滨州市,本汉湿(漯)沃县地,唐置渤海县,民国二年改县。《太平寰宇记》云:盖在其渤海之滨故名。
唐、虞、夏、商为兖州地。
周、秦属齐郡。
西汉·武帝置湿沃县。因漯水得名。属青州刺史部千乘郡。《魏志》:湿沃治乱城。
东汉·和帝永元七年(95年)改千乘为乐安国,省湿沃入千乘县。属青州乐安郡地。
三国·魏,复置湿沃县。今滨州城北为冀州乐陵国湿沃县地;县治南属青州乐安郡地。
东晋,十六国间,公元317年属后赵;336年属前燕;382年属前秦;395年后燕;409年以河水为界,北属北魏,南属南燕。
北朝·魏,乱城为冀州地,黄河南部属青州地。东魏,属齐州地。
隋·开皇三年罢郡为州,设州、县两级。十六年(596年)废湿沃置蒲台县,为河北东路渤海郡蒲台县地(隋大业三年改州为郡,以郡领县,改沧州为渤海郡)。乱后,蒲台县废。
唐,设道、府、州、县四级。因河之便依叙为道。以华山东为山东。武德(620年)复置蒲台县,治在今北镇。贞观六年(632年)省蒲台入高苑(亦云:武德八年(625年)蒲台县废)。十七年(643年)割蒲台隶棣州。垂拱四年(688年)析蒲台、厌次置渤海县。因在渤海之滨得名。属河北道棣州。渤海县境,犹今之滨、利、沾及田镇北一带。初,渤海县治在今滨城东40里,天宝五年(746年)以地碱卤西迁40里,设治于李邱村。《滨州志》云:故城在(元)州治北。即今滨城北关处。
五代十国。设州、县两级制。后唐于渤海县置榷盐务;后汉改为瞻国军,专渔盐之利;后周,以太行山东改为山东。世宗·显德三年(956年)三月升置滨州,于渤海县治理。《太平寰宇记》载:割棣州之渤海、蒲台为属。
宋,仿唐道制分路。下设州、军、监、县,以县为行政基本组织。渤海县属河北东路滨州。大观二年(1108年)徽宗赐名渤海郡。升渤海县之招安镇为招安县
金,以京东曰山东。曰:山东东路滨州渤海县。
元,设省、路、州、府、县五级政区。中统三年(1262年)合棣州(今惠民)称滨棣路,治系于渤海县。五年(1264年)割蒲台般阳路。至元二年(1336年)滨、棣各为州,分滨州隶济南路。曰:滨州渤海县。时之滨州领县三:渤海、利津、沾化。是年,平章于保保于原渤海县治南垣建今滨州城。

20世纪60年代的滨州城卫星地图
明·洪武元年(1368年)省渤海县入州。《山东考古录》云:其地直隶于州。曰:山东济南府滨州。兼领:利津、沾化,复一蒲台来属。
清,设行省,下位道、府、州、厅、县。滨州,初隶济南府。雍正二年(1724年)升滨州直隶山东布政使司济南府,兼辖蒲台、利津、沾化三县。十二年(1734年)撤直隶州,升武定州为府,改隶武定府。曰:山东布政使司济南道武定府滨州。从此滨州与他县各不相统属。蒲台县亦同属武定府。
中华民国初,仍清之道,二年(1913年)二月改滨州名滨县,此为称滨县之始。同年,改武定府为岱北道,滨县为其二十七属县之一。三年(1914年)废岱北道改属济南府(道),曰:山东济南道滨县。十五年(1926年)改属武定道。十七年(1928年)废道,直隶省府第五专署。二十六年(1937年)“七·七”事变后,日伪划山东为十道,滨县属武定道。十二月七日,日寇犯滨境后南渡黄河。二十八年(1939年)一月二十日沦为日占区。
1939年4月,我冀鲁边区罗荣桓率一一五师一部南下开辟鲁北抗日根据地。山东设五个行政区,分辖28县,滨县属渤海第四专署。1942年9月“蒲利滨工委”成立,驻马坊村。此间与日伪、国民党三政权鼎力。1944年1月上旬,将清河、冀鲁边区并为渤海行政区,设渤海行署。同时,沾利滨三边联防办事处成立。8月17日,罗家堡阻击战,18日利津城解放。8月18日滨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9月建中共滨县县委。1945年4月渤海行署将六个专署并为四个,辖34县。滨县属第四专署。6月10日-11日蒲城解放,12日光复鳌头周、滨城。7月1日滨县全境解放。为方便领导,将滨县五区(黄河南)的86村划属高苑县。其刘春乡所属黄河之北之圈孙、圈尹、阮家阁、纸坊、小阮家等村划归滨县四区。同将沾化县大庄乡之任马庄、马家坊、石家营划入滨县。7月中旬滨县抗日民主政府改称滨县县政府。1946年6月9日渤海行署改第四专署为垦利专署。滨县属垦利专署。
1949年10月1日建国。1950年改垦利专署为惠民专区。1月14日滨县各界人民代表会决定将滨县县政府改为滨县人民政府。7月将蒲台黄河以北25村划入滨县,增设为11区。1952年惠民行署迁治于北镇。1956年滨县人民政府改称滨县人民委员会。3月6日撤蒲台县建制。将其北镇、蒲城等五村划属滨县,余村归博兴。1958年4月16日以滨统字7号文并30小乡为16大乡。10月,改乡为公社。14日将16公社并一。称:滨县人民公社筹委会。政权合一(5月已迁治于北镇专署大院)。12月8日撤滨县入惠民县,12月29日改属淄博专署。1960年2月滨县之阎家公社(66村)划属沾化县。1961年7月1日复惠民地区,7月9日复滨县建置(已与4月1日迁治于滨城)。同将划给沾化县的阎家公社所属66村还属滨县。1966年“3.16”群众组织夺县的党、政、财、文大权。改称:“滨县革命委员会。”1969年1月17日,滨县复迁北镇(地区重工局大院)。1972年11月20日县机关迁新滨城。1980年升北镇公社为镇政府(区级)。1981年1月2日废滨县革命委员会改称滨县人民政府。1982年3月改城关公社为镇政府(公社级)。6月20日尹致中主持县委、县府、人大、政协负责人会议,将县机关驻地定名“新滨城”。8月2日,国务院析滨州之北镇公社(96村)及博兴的小营公社及朱全镇管区设滨州市(县级)。1984年4月1日,乡镇机构改革。废公社为区,并管区为乡,共七区、四镇、二十二乡,分辖672村。1985年12月27日废区建乡、镇,为4镇、5乡,下设管区以统村。1987年2月25日国务院以国函字(1987)40号文撤滨县入滨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