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常识 >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2018是什么(《民用建筑通用规范》—建筑面积计算)

时间:

前面,笔者解读了部分新版《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 55031-2022关于建筑面积计算的条文,今天笔者继续跟大家一起学习。

一、条文对比解读1

笔者解读:

1、新规强调了楼(地)面的重要性,建筑面积计算以地面为基准要素;对于异形建筑,建筑面积计算基准面更为明确。

2、建筑面积计算至外维护结构外表面,而外维护结构外表面就包括石材、金属幕墙,甚至涂料、面砖等所有板材的外表面,建筑面积就要算到装饰层的外表面(最外端);而原面积规范只计算到“外结构外围”。如此看来,新规更严格,看下图:

笔者在前面说过,项目在前端规划报规时,外墙体构造一般都尚未确定,要计算至装饰面层,有点像纸上谈兵。但是,此条的实施,玻璃幕墙等“厚重”的建筑功能空间使用面积的比例将会被进一步缩小,将限制幕墙在建筑中的应用,居住类项目、个人投资项目将会极少使用幕墙。

二、条文对比解读2

笔者解读:

新规明确了总建筑面积包括地上和地下两部分;而划分地上和地下的基准面为“室外设计地坪”。

说到这里,笔者有个疑问,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四十五条: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

对于我们常见的坡地建筑或者“双首层”设计的项目,其建筑面积如何划分?如果划分为地下建筑面积,是否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

有没有大佬了解?

三、条文对比解读3

笔者解读:

1、新规明确了应计算建筑面积的前提条件:永久、有顶、层高≥2.2m(也就是层高2.20米以下的都不计算建筑面积,这点与原面积规范差别较大);但不包括有永久性顶盖,有围护结构、均布荷载不大于0.5kN/㎡,且点荷载不大于1kN的室内非上人顶盖,如展览、机场等建筑中的房中房顶部。

这条笔者认为就有为难规划审批人员了,在规划审批阶段,不会去看你的结构计算模型,更不会去看你的结构计算书;另外,方案审批阶段,结构计算、荷载选型都还没确定,所以说根据荷载来判定是否需要计算面积,就感觉有点为难审批人员了。

2、根据第3.1.4条第2款,有柱雨棚需计算全面积;原面积规范有柱雨蓬只计算1/2。

四、条文对比解读4

笔者解读:

1、新规对于结构层高或斜面结构板顶高度小于2.2m的建筑空间均不计算建筑面积;

该条实施,后期会不会有很多赠送夹层(层高在2.20米以下、公寓、商业、办公、住宅)的产品面世呢?不过,笔者认为,本次调整与阳台的面积计算一样,主要是为了与房产测绘计算方法保持一致。

  • 2、无顶盖的建筑空间,这个很好理解。不过有一点需要说一下,就是室外楼梯,根据新规,室外楼梯的顶层可以不计算建筑面积,但是原面积规范需要计算1/2。